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冰箱保修期内频出故障 LG商家同意折价退机
2008-7-23 0:00:00   网友评论       阅读次数 点此评论
  

夏天,把绿豆、西瓜等放进冰箱,然后食用,这是一件很惬意的事。但南昌市民胡先生面对自家的“LG”牌冰箱却怎么也乐不起来。因为这台冰箱旧病复发,售后多次上门维修却修不好。胡先生于是提出退货,对方倒是同意了,但扣除的折旧费数额又让他难以接受。昨日,胡先生找到本报,希望本报能帮助他解决这个难题。

说起来,胡先生家的这台冰箱发生的“故事”还挺多。2004年8月1日,胡先生在南昌某商场购买了这台冰箱(型号为GR308NAQ),花了4960元。当时,商家承诺:整机保修期为三年,主要部件保修期为五年。

冰箱买回来用了半年多,平安无事。但2005年6月初,冰箱出现冷藏室不制冷故障,胡先生报修多次,商家也派人上门维修,但一直没有解决根本问题。在胡先生一再要求下,2005年8月6日,商家帮他更换了一台同型号冰箱。

2006年夏天,这台冰箱也出现了冷藏室不制冷的毛病,胡先生报修后,维修人员采取如下办法:拔掉电源,让冰箱停止工作半小时之后,再重新启动,冰箱才制冷。胡先生介绍说,到了今年夏天,该冰箱不制冷的毛病越来越严重,就像“打摆子”一样,时有时无。维修人员经检测发现,冷藏室内胆及发泡层出现破裂,没办法维修了,无法修复成正常状态。

既然修不好,胡先生认为商家就应该退换货,但他不相信该品牌了,那就只能退货。商家也答应退货,但要收取2750元折旧费。对此,胡先生不接受,他认为这是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,责任在商家,为此最多扣除500元。

双方就这样僵持不下,那么到底退多少钱双方都能接受呢?昨日下午,LG冰箱南昌售后服务部肖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考虑到胡先生家这台冰箱发泡层确实无法修好,而厂家又不生产该型号机子,缺少配件,同时机子在保修期内,所以同意退货,而收取的折旧费也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每日0.05%来收取的,为此2750元的折旧费是有据可依的。但胡先生提出,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该机存在缺陷,无法维修,是商家的责任,为此不能完全按照此标准来计算。

最后,经记者协调,肖经理同意只收取800元的折旧费,把4160元退还给胡先生,对这一结果,胡先生表示满意。

      来源:都市消费报 作者:小真 全来龙 张文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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